浙L16632、浙L22250...你们被曝光了!
为加强交通违法与事故警示教育
提升重点驾驶群体的文明守法意识
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对7月份突出违法车辆等
“五大曝光”内容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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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海天大道与329国道交叉路口 该处是前往东港和沈家门的主要通行路口,周边有客运站、酒店、学校、小区等,车辆、行人出行频繁,高峰平峰交通流量都很大,路况较为复杂。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右转时未注意观察右后方来车情况,让行意识不强;非机动车驾驶人直行通过时未减速观察,多发机动车右转与直行非机动车碰撞的事故。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弯时应当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发现直行非机动车应让其优先通行,不可加速抢行或是盲目转弯。非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通过路口注意观察通行情况,同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7月1日下午,张某驾驶一辆重型栏板货车,在岱山县丰前线岱西大转盘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汽车受损。交警调查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未注意安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该辆重型栏板货车上路前,车上违法装载了一个集装箱,箱体远远超出车身长度拖在后面。右转时因转弯半径过大,导致箱体刮到了旁边车道的小车。张某除了承担事故全责,还因违法装载被交警处200元罚款。事故警示广大货车司机:规范装载货物,安全守法上路。
来源:舟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