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毕业有编制!定海开始招人啦!
上大学有补贴
毕业后就有工作
定海区定向招生培养(招聘)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医生
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定海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具有定海区户籍的学生,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选考科目必须为化学、物理2门同时符合。
招生(招聘)计划
2025年计划定向培养(招聘)本科层次5名。
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学员,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6万元给予补助,具体补助规定将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由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定向培养的学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商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定向培养生在指定单位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6年,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同类人员待遇,并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定向培养生不回指定单位工作的,必须返还各级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并支付违约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